原本算好了,距離我畢業的實際上課天數也只剩下7個上課日了。
誰知道這昨天才臨時獲知,凡公民都必須參加的Jury Duty,讓我又有假要請了...
春假前我應該就說過了。
家裡收到了地方法院寄來給我的Jury Summon,陪審團通知信。
我必須自上禮拜五(4/6日)開始以後的,每天下午5點下班時間之後,打電過去給系統等候通知。
因為人數眾多,我們必須像是電話排隊一般,依照通知單上的號碼,每天會順序都會像前進一些。
然後昨天已經很忙的那天,我再打網誌之前又例行的打電過去,臨時才知道明天竟然就排到我了!!
該是說他們效率好、來的突然還是怎樣,中間都不給緩衝的說~
(不過這樣能即刻完成,不必拖延的任務,也算符合我的風格啦~XD)
向來都是全勤寶寶的我,要臨時缺席還真是有點不適應呢~ ~
好在這學期的課實做的比要聽講的多,我拿的算得心應手,也比較有把握能夠缺席。
因為明天版畫課的Critique不能去了,所以我打了通電話請David幫我把作品放上去,雖然人不在還是可以繳出作品來~^^
然後再eMail給唯一有必要知會的Christianity教授,向他解釋自己的狀況。
教授雖然是回應我,我應該申請Jury Duty延後,不去影響上課的,
但是她這次還是通融,讓我在下次上課時帶法官開的證明Note去給她了~
我其實想解釋,是因為不想到時候因為延期,反而又去影響到自己回台灣的班機。
但是想想,再解釋又一堆了,於是作罷...(哈哈~我廢話已經夠多了~X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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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電話通知裡是說,我明天早上九點就要到Queens, Kew Gardens的法院去報到。
為了避免遲到,我估狗了一下下火車後的地鐵路線,還有火車班次。
看來我必須起個大早,趕上那般七點7分的火車從學校過去,才來的及~!!
本來還在慶幸,趕這火車不是發生在做完RSP以後的隔天早上,我可以睡得好一點~
誰知道昨晚又因為某些原因,弄得我還是睡不好~ ~
可惡,是在跩屁啦~都不理人ㄋㄟ~!!!
好啦,後來一切也都是在計劃中。
我也趕在九點以前找到了要報到的位置,通過金屬探測器,進到了很有美國在臺協會味道的會場。
滿滿的座位,人也不少(根據事後的推估,應該座了有一百多個人吧?!)
大家手上也都拿著跟我一樣的黃色Jury Summon通知信,在那邊等。
大概過了半小時,一位長的像琥碧戈柏的黑人大媽,出來主持流程。
她一開始就說直接說,今天大家都要有待到5點的心理準備!
她知道大家多少都會有些"北送",要推開手邊行程來這邊浪費一天的時間。
"但是不管你有多麼不想參加、有什麼理由、多討厭警察,你都得來出席!"
"因為你們是美國公民!!"
不過之後其實還是有八點理由,有滿足的話,仍然可以申請excuse啦~ ~
1.不是美國公民...
2.不是Queens的居民(因為這是在參加Queens地方法院的陪審團)
3.家中有4-5歲的小孩要照顧
4.未滿18歲
5.75以上 (可自行決定是否要參加)
6.語言問題
7.要在家帶小孩
8.打學學生
說完以後,黑人大媽要大家把黃色通知信上的A、B、C三個部分私下來,照座位傳過去給她。
但是傳過去給她的話,就視同要參與今天的活動,如果中途消失、或是沒按照流程走丟的話,將會視為"沒出席"。
這樣的行為將是違法的,不僅會遭受罰款,還有可能吃上官司(這也是為啥,大家都得乖乖來的原因呀= =)
而有上述八點問題,認為自己不應該參予的,在大家傳過去的時候,先把東西留在手上,在另外排隊過去找他說明。
她會斟酌視情況,給予Excuse!!
我爸是教我,裝作英文不好,用語言的方式來讓自己的名額被取消,省的麻煩。
於是我一開始是照作,沒把通知單直接傳過去,而是先去排隊問一下狀況再說!!
我看去排隊的人還真不少,而且好像幾乎有排隊過去的,之後都直接往出口走~(就是直接回家了~)
換到我的時候,我說自己是大學生,而且基本的聽、說應該都還OK,不知道這樣是否符合Excuse的資格!
那位工作人員,也不疑有他,在通知單上某個寫了地址的地方圈起來給我看。
他說:"寄去這個地方你就可以申請延期了"
"蛤?!"
所以這個所謂的Excuse的只是讓我延後,而並非像我爸說的那樣,從名單上取消資格嗎?!
這樣不行呀!!!
要延後,我不如今天就把它弄好,而且反正我也來了呀!!
我可不想在延後,影響我之後去玩暗黑或是飛機的行程哩~
所以後來我就跟工作人員說:"那算了我還是參加吧~^^|||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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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啦,故事還很長,我現在要去RSP了!
明天再繼續吧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