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網誌打得太趕,發現錯字還真不少。

很多語句念起來都怪怪的,不太通順...

但都已經相隔一天了,所以我也不打算再回去改啦~XD


那麼繼續回去說昨天的陪審團一日行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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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根據那工作人員的說法,我擔心自己用excuse的方式離開,充其量也只是暫緩,延期一下。

而看看時間也還早,我也都難得請假花他近兩個小時的車來到這邊了,

不如就繼續留下來把一天的行程都走一遍,乾脆了事。

也總比那樣絞盡腦汁得想鑽規則漏洞脫逃,來的乾脆一點吧~ ~


所以在走了差不多五分之一的人以後,我們剩下的(也還有約一百多人吧)

就開始看他們準備的陪審團宣導影片。


內容大概是講述西方文化,陪審團制度的歷史演進、

還有宣傳民主社會裡,公民所享有的司法正義權,整個節目很有Discovey的fu~

印象比較深刻的地方是最一開場的時候,有一段中世紀時期執行"Water Test"的愚蠢行為...

早期的天主教徒相信,把嫌疑犯綑綁起來丟進水裡,浮起來就是有罪! 而沉下去的人就代表他是清白的!

才看到這邊,我就真的覺得現在這樣有陪審制的社會相較起來,確實是明理多了~ ~


影片還沒看完,就突然停止。這時候有幾位法警走進來點名。

點到名子的都出列集合,並準備要被帶往真正的法庭裡去了。

第一批被帶走,前往K19號廳的人數,我大約估計有60人。


然後剩下來的另一批人,包括我在內,點完人數以後剛好是40人。

我們一樣跟著法警的帶領,走到外頭、過了一條馬路,

人手一張,拿著Juror ID、跳過金屬探測器的檢測,就來到了對街的法院裡面。

我們的廳是在K20。


美國行政部門的人員,做事一板一眼是眾所皆知的。

在流程跟流程之間,總不乏著無數的等待...

又是折騰了一會兒,我們這40個人後來終於被帶進傳說中,我除了電視上看過還從沒進去過的小房間-法庭了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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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進到法庭,大家就很有秩序的自動一排、排的就坐在那類似教堂裡常見的木長椅上。

眼前直視過去,相對較高的台子上,是已經就坐好的黑人法官大人。

他身後那面大理石牆上,用金字所刻的四個大字,就是我們在任何面額的美金紙鈔上也都找的到的:"In God We Trust"。

法官席左手邊有一張桌子,桌面上擺滿文件還有一個籤筒,坐著的人應該算是書記官吧?!

法官台前的小凳子上,坐的是一位手上有台特殊打字機的黑人小妹。


在更靠近我們長椅一點的左右兩邊各有一張桌子。

左邊桌上坐的是一位穿著西裝、外型清新、長的有點像張學友的白人檢察官。

他手插在口帶、翹著腳、全程坐的直挺挺的,流露出一副自信和權威的感覺!


另外右邊桌子上,坐的是位同樣穿西奘打領帶,身形稍矮、頭雖微禿、卻滿臉通紅,

眼神出奇嚴肅、看起來頗具氣燄的委任律師。

(他讓我想到去年暑假打工時候一個叫作Jacky的老闆,給人一種不苟言笑、不好惹的感覺~ ~)

跟著辯護律師坐在一起,穿著西裝襯上,在一旁抄筆記,看起來像是"文藝型黑人"的青年。

一開始我以為他是律師的助手或是學徒之類的,誰知道在後來的對話中,我才知道並非如此...


法庭內的三個出入口、還有被告的後面各有一個法警。

而持此之外,剩下的就是我們40個進去坐下的陪審人員了!

場內唯一看起來跟我一樣才20初頭的年輕人,應該就只有那位打字小妹跟那文藝黑人了吧~ ~

其他的幾乎都是叔叔、阿姨字輩以上年紀的人了...(所以我開始懷疑,是不是真的"學生"都可以不用來呀...= =?!)


最後,唯獨法官席的右邊,有一塊長方形格出來,墊的比較高的空間裡,有兩排看起來比較好坐的椅子,一共14張。

就只有這14張位置上是沒坐人的!

我當時以為,這或許是留給目擊證人、或是家屬之類的來坐的吧?!...



坐定位後不久,書記官開始口頭主持了一下,簡單的說明幾句,並帶著我們宣誓完以後,只見他開始從籤筒中抽名子。

原來,被抽到名子的人,就是要走過去坐進那被他們稱作"Jury Box"區域裡的14張椅子上面呀!!

"能進去那Jury Box裡面好像比較屌耶!! 好像又更有參與度的樣子!!!"

就再抽到一半的時候,我心裡的OS開始期待自己能不能有機會被抽進去了...X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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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記官每抽完一個名子,都會再一個字一個字慢慢、清楚的念出來,給檢察官、律師等其他法務人員抄下來。

"Chung Wang",  "C-H-U-N-G   W-A-N-G"

哈哈~到我了~到我了!!真的在抽地12張椅子的時候抽到我了!!!(不過40個人抽14張,本來就蠻有希望會中的啦^^)

雖然心裡覺得蠻有趣、好玩的,不過在法庭上這種嚴肅的地方,

我當然也只是默默冷靜的拎起包包跟外套,朝著Jury Box走過去嘍~



後來,當我們14個人都抽完,也就定位好以了後,終於輪到法官大人開口主持了!

原來如此,坐進Jury Box的14個人,才是真正獲得參予陪審,享有表決裁定權的人!

(應該說有坐進Jury Box的人,才算是真正的陪審團吧!!)

還有就法官的說法,我們的表決結果也會直接的影響到最後的判決,

(那法官哩?!這我目前還不是很清楚是怎麼一回事,道時候才會知道~)

法官不只是顧著自己介紹,也不時會丟一些是非題給我們14個人。

問一些是否有決心參予、協助司法之類的問題,我們要其聲回答。


接著又是我們14人的第二次的宣誓~

(看來的底下的那26人(40-14=26),應該之後就也只能在旁關看了。)

然後再來,法官就直接當庭,輪流的和我們14人,一問一答的連問18題。

前幾題是基本的名子、學歷、出生背景,工作等等...

接下來是幾題自己是否曾經參與犯罪、親人是有曾是罪犯、自己對執法人員是否有偏見之類的問題~

最後又是關於自己是否願意保持公正客觀、卻尊重法官裁定之類的是非題。


我們這14人當中,有一位來自Flushing自稱英文還行,但是其中有一選項回答"不願配合"的中國先生。

跟一位自稱背部有疾病不能久座的女士,都再跟法官對談完後,被裁定Excuse就直接回家了...

因為這樣的裁定,是發生我們全部14人都回答完了以後,我不知道還可以這樣被Excuse的。

加上輪到我回答的時候,我早就因為很想繼續參加下去,而忘掉了當初爸爸要我裝英文差的建議了...

(不然我要是跟那中國先生一樣,某一項回答No的話,應該也馬上就能回家了吧?!)


因為走了兩個人,所以書記官又得重新從下面坐的26個人中,再補抽兩個人進來。

總共折騰了兩個多鐘頭的程序,終於在把補其的14人陪審團員都基本問題問答完畢以後,可以暫時休息。

這時候也差不多12點半,法官宣布放飯午休。

大家要2點15時回來集合。

有趣的是,到目前為止,我們都還未曾聽過檢察官、還有律師開口過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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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飽飯以後,我們K20廳的這些熟面孔,都漸漸自動聚集再當初說好的集合位置了。

但是一直等到2點30分,法警才終於來把我們帶回去繼續開庭。

Jury Box的我們在特權之下,先行進場。

然後等再次開始以後,換成了還未曾開口的看起來充滿自信的檢察官主持了!


果然,當檢察官跟律師的都是演講和說話收買人心的高手!

他先用一個小男孩偷吃餅乾的假設做開場,用一些簡單邏輯推理的問題,

隨機挑人詢問我們會怎麼判斷餅乾消失的可能性。

最後在加上一些他提供的論證下,引導著大家朝向"是小男孩偷吃的"方面去坐推斷!

他最後也解釋了,偷吃餅乾的故事當然不是重點。

重點是他希望我們能夠理解,身為檢察官的職責就是要像這樣按照常理的線索去做推斷。


這位檢察官,在說話得時候,眼神始終來回的在關注著我們這14個陪審員,而且永遠保時親和的笑容。

加上言談間總會來個一兩句親切的問候,我覺的他真得很懂得拉近人心的距離,借此博取大家的支持。

真得很厲害!


更厲害的是,才一個午休結束,

這位檢察官竟然就在不看小抄的情況下,已經可以叫出我們所有14個人的名子了!!

他接著說為的要讓我們更加放鬆,也想更了解我們一些,所以要一個個的詢問各自的興趣喜好。


大部分的人都是回答如: 看書、運動、電影、旅遊之類的。

我本來是想說我這阿宅,乾最就回答"上網"好了。

但是因為看到前面幾個都會被再接著問下去,喜歡什麼書?哪種運動?哪部電影?之類的...

所以我想,如果說"上網",那我要怎麼解釋"巴哈姆特"是什麼哩...

因為我不會說"論壇"的英文呀= =



就是因為,我不想因為答得不好,而表現出狼狽的樣子,另他們覺得我不行~(要裝專業一點的you kow= =+)

所以我最後決定回答:"我喜歡分享自己的故事、也喜歡聽聽別人的故事"。

這樣的答案不僅簡潔有力、也很實際很符合我的個性。

他真得要問的話,我解釋也不會很麻煩。(隨便抓個網誌的故事就OK嘍~XD)



因為這樣的回答比較抽象、也跳脫出前幾個人的回答模式。

所以似乎受到了不錯的迴響!

檢察官也幽默的回說,那麼在這裡(指法庭上)你應該可以如願聽到很多很多故事(燦笑^^)

沒錯呀,我當初也就是因為迫不及待想知道到底是哪宗案件了,所以才會想到用"故事"這個類別的啦~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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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接著,換成了辯護律師的時間了。

我就是在律師介紹的情況之下,才驚覺原來之前一直被我當成助手,

在抄筆記的那個體面黑人青年,竟然是個被告!!!



而且由於這是宗有檢察官對律師的訴訟案。

所以這肯定是一宗刑事案件嘍?!


我忽然覺得"印象分數"好重要喔!!

不管那個被告做了什麼,眼前這種文藝型的打扮早就幫他自己加分了不少!!

因為不說的話,我還真的步把它當最犯看哩...(也或許真的只是嫌疑人吧)

(當然,剛剛的檢察官也很懂得為自己加分!!)


這位律師,說話時比較不會像保持沉默時的充滿著氣燄。

雖然有看筆記,但口才也算是了,說話也頗有條理。

律師大叔也用了一個Joey和John的故事來做開場。


律師先要我們以日常生活中的思考模式去合理思考。

當我們看到一個男孩John時,John倒在地上、滿身泥濘的大哭,並指控是Joey把自己給推倒的。

這時候進一步上前去詢問Joey是怎麼回是,

Joey直舉雙手,面帶不削的說:"我有權保持沉默!"


律師再次的強調,想像一下這樣的事情是發生在日長生活、而非法庭上。

在一般情況之下,一個嫌疑人選擇沉默以對時,往往都會被人聯想成是因為心虛而所致。

換居話說,不說的人反而更有詭!!



但是在法庭上卻不是這麼一回事!!!

因為在法庭上,有法律的保護之下,嫌疑人本來就是可以選擇沉默。

所以常理中我們所認為的"沉默表示有詭",並不適用於法庭上!!


也就是說,這位律師要我們這些陪審團充分的了解到,不管什麼樣的問題。

當嫌疑人在沉默的時候,我們都不應該懷疑他背後的動機,究竟為合。

因為後面可能有一百種不同的理由,導致他選擇不回答!!!並不表示他心裡有詭。

(我聽到的當下,第一個聯想...難道老師?! 好啦,隨邊想想的啦= =)



之後,又換到了律師發問審團的時間了。

律師問到我的問題是,身為大四的學生(他們真的筆記寄很詳細耶= =)

又正值期末邊緣,出庭是否會引想我的學業?!

我因為還想繼續參加,所以就跟他解釋了,自己是做作品的,不用讀書考試~XD

(我不想中途被請回去了...)


等這階段律師的時間結束以後,法官又要求所有在場的陪審團,跟底下的替補團全部離席。

好像又是在裡面開會的樣子~

司法程序真的就好像是在過關一樣,一點一點緩慢的進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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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們這些K20廳的人全部都再回去,14個陪審團就座完以後。

他們開會完的結果,是宣布從陪審團中要留6個下來進到下一個階段!



其實早在一開始就已經有從另一邊選好的8為其他陪審員了!

我們這剩下的六個,就是要跟之前的八,再重新合併成新的14人陪審團。

然後那些沒被留下來的舊陪審團員,還有那些一直坐在下面旁聽一整天的,都可以回家了~


什麼?!原來還有淘汰制呀?!

這麼刺激!!!


所以當他們在叫名子,說哪些人可以留下來的時候,我又暗自再希望自己能夠留下來了...

(跟我爸當初說好的假裝英文不好,好像越來越背道而馳~XD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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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真的,我又被留下來了!!!Yes!!!

不過其中的我和另一名阿姨,是以候補員的身分去坐在這14席之中。

我們這6個留下來的,後來又被法警帶進了一個小房間去,跟那早就選好的另外8人見面。

那8個人說他們是上禮拜就選好的,所以我們這些今天就新出爐的,相較起來是幸運多了~

接著,我們這些重新又另組出來的14人陪審團,最後再被招回去一次法庭席上。
法警事前叫我跟另一名阿姨,兩個候補的入坐的時候,坐在靠近最右邊的位置。

(候補的好像就是,全程參予觀摩,但是不能加入投票直到有正式陪審人員缺席,才換我們上去投的意思吧!)



在法官重新詢問檢察官、律師對於最終沒審團的人員無意見以後,我們這已整天的繁複的行程終於告一段落。

放我們自由了!!


結果,搞了一整天到快四點,也沒聽到關於案情的蛛絲馬跡...

只是在選陪審團而已...


哈哈,不過接著下禮拜一就要回來正式開庭了~XD

到時候應該就會知道事怎麼一回事了吧!!

好在我星期一本來就沒課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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